服务热线
18049650531
Related articles
药用麦芽糊精-中国药典2020-四部
药用麦芽糊精-中国药典2020-四部
[9050-36-6] 本品系淀粉经酶法或酸法水解后精制而得。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粉末或颗粒;微臭。 本品在水中易溶,在无水中几乎不溶。 【鉴别】取本品约1g,加水10ml溶解后,缓缓滴入碱性铜试液中,加热,即生成红色沉淀。 【检查】酸度 取本品2.0g,加水10ml溶解后,依法测定(通则0631),pH值应为4.5~6.5。 水中不溶物 取本品5.0g(按干燥品计),置烧杯中,加35~40℃水50ml溶解后,趁热用经105℃干燥至恒重的3号垂熔坩埚滤过,烧杯用35~40℃水50ml分次洗涤,滤过,滤渣在105℃干燥至恒重,遗留残渣不得过1.0%。 蛋白质 取本品约1g,精密称定,置凯式烧瓶中,加硫酸钾1.5g和硫酸铜0.15g,缓缓加硫酸5ml(必要时,适当补充硫酸至消解*),照氮测定法(通则0704第二法或第三法)测定含氮量,再乘以6.25的系数即得。含蛋白质不得过0.1%。 二氧化硫 取本品5g,精密称定,置250ml碘量瓶中,加水100ml使溶解,加盐酸5ml与淀粉指示液1ml,立即用碘滴定液(0.01mol/L)滴定至溶液由淡黄色变为淡蓝色至紫红色,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每1ml碘滴定液(0.01mol/L)相当于0.6406mg的SO2,含二氧化硫不得过0.004%。
许可程序
(一)受理:申请人向省局受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本《须知》第四项所列目录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按照申报资料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