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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用辅料糊精 药用糊精标准
药用辅料糊精 药用糊精标准
溶液的澄清度 玉米淀粉来源 取本品0.5g,加水5ml,搅拌均匀,加热水95ml,煮沸2分钟,立即与3号浊度标准液(通则0902)比较,不得更浓。
马铃薯或木薯淀粉来源 取本品1.0g,加水5ml,搅拌均匀,加热水95ml,煮沸2分钟,立即依法检查(通则0902),溶液应澄清;如显浑浊,立即与2号浊度标准液(通则0902)比较,不得更浓。
氯化物 取本品1.0g,置100ml量瓶中,加水约50ml,振摇10分钟,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滤过,取续滤液5.0ml,依法检查(通则0801),与标准氯化钠溶液10.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浓(0.2%)。
硫酸盐 取氯化物项下的续滤液20.0ml,依法检查(通则0802),与标准硫酸钾溶液2.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浓(0.1%)。
13、连续3批
15、直接接触药用辅料的包样品的检验报告书。指申报样品的自检报告。
14、稳定性研究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包括采用直接接触药用辅料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共同进行的稳定性试验。
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
资料要求
1、申报资料按规定的资料顺序编号,按编号分别装订,申报资料首页为申报资料目录。
2、申报资料应使用A4纸打印,内容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3、资料封面应包含以下信息:药品名称、资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请机构姓名、电话、地址,试验资料完成机构名称、主要完成人、参加人、电话、原始资料保存地点。并须加盖各机构公章。